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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U23队有望参加中乙联赛 足协还需考虑细节规则

时间: 2020-04-10 中超

稿件来源:北京青年报

4月9日下午,中国足协在上海举行职业联赛筹备工作会议,在当天上午进行的中超公司视频会议期间,中国足协还向各俱乐部通报了近期协会一系列工作小结。从内容来看,中国足协在疫情防控、国家队建设、职业俱乐部与联赛筹备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赢得俱乐部的肯定。据了解,协会根据部分中超俱乐部提议,计划从2020赛季开始邀请中超U23队参加中乙联赛,帮助U19-U23年龄段本土球员创造竞赛平台,提高其竞技水平的同时,丰富本土人才积累。

40强赛最早9月开始

作为中超公司股东之一,中国足协借此次机会向各中超俱乐部通报了疫情期间协会所做的一些工作,具体内容涵盖“疫情防控”、“国家队备战与建设”和“职业俱乐部与联赛筹备”等三方面内容。目前,三级职业联赛球队中没有出现中国籍教练员、球员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情况,圈内已确诊病例均为海外输入型。

原计划于3月底进行的国足两场世预赛40强赛比赛虽因疫情延期,但中国足协为给球队最大化争取备战及竞争利益,背后进行了许多斡旋工作。在国际足联提出世预赛延期具体倡议前,协会拟定了多套赛地调整预案,具体候选赛地包括马来西亚、泰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城市。

在国际足联上周建议将原定于6月的所有男、女足国家队比赛延期举行后,中国足协已做好了国足余下几场40强赛比赛最早要到9月才能开始的准备。

中超开赛时间尚未确定

中国足协对俱乐部通报称,从2月下旬到3月初,中国足协在各国(地区)防疫工作及人员出入境政策调整的情况下,为了给中超亚冠参赛队赢得有利参赛条件,曾先后两次安排专人前往马来西亚吉隆坡亚足联总部参加紧急会议,并就相关问题积极游说亚足联及东亚大区主要会员协会,从而确保调整后的亚冠赛程满足中超各队的竞赛需求。

对于各俱乐部重点关注的新赛季中超联赛开赛时间,中国足协也在工作报告中加以说明。据悉,中国足协从2月中旬开始研究联赛开赛可能性以及预置开赛时间表,并按照联赛4月、5月或6月开赛分别设计了多套赛历及赛程调整方案。由于疫情持续发展,中国足协也不断调整预案内容,目前又补充了两套预案。但联赛最终开赛期的敲定取决于国家防疫政策及防疫工作的具体部署、境外人员可入境时间、亚冠及世界杯预选赛全新的赛程安排等一系列复杂因素,因此直到9日联赛筹备会开始,协会尚无法给出具体开赛时间表。

提议中超U23队参加中乙联赛

此外,报告中的一项内容也比较引人关注,那就是为了止住U19至U23年龄段本土球员缺乏高水平竞赛平台的尴尬,中国足协根据部分中超俱乐部提议,计划从2020赛季开始邀请中超俱乐部U23队参加中乙联赛,而中甲俱乐部会否派梯队参加中乙联赛的问题并没有被提及。

中国足协还表示,中超U23队如果参加中乙联赛,其成绩将被计入积分,以确保比赛的技术含量。不过,对于如何细化竞赛规则,确保赛事竞争的公平、公正,中国足协还需要深思熟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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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职业联赛降薪成定局 执行细则仍待各方推敲

在与各级职业联赛俱乐部代表等进行视频研讨会之后,足协昨晚通过官方渠道宣布,三级俱乐部代表原则上一致同意俱乐部与球员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试行全队统一标准的合理减薪。据了解,昨天的会议并没有就此问题产生比较具体的细则。

中国足协确认,“经过充分讨论,中超、中甲及中乙三级职业足球俱乐部代表表示,尊重国际足联关于疫情影响下处理球员合同及转会的相关指导意见,原则上一致同意俱乐部和球员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实行全队统一标准的合理减薪,减薪周期从2020年3月1日至2020赛季联赛开赛日,具体的减薪方案指导意见将由中国足协组织职业俱乐部、球员、教练员代表及法律专业人士在内的工作组制订并公布。

中国足协将继续与各职业俱乐部保持密切沟通,督促职业足球从业者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确保球员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呼吁中国职业足球的参与者在困难时期团结一致、共渡难关,共同维护今年联赛的健康稳定发展大局。

关于减薪问题,中国足协也与国际足联进行多次沟通,并获得国际足联支持。国际足联足球事务副秘书长马蒂亚斯专门致信中国足协表示:对中国足协帮助俱乐部和球员、教练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兼顾各方利益的积极态度,国际足联表示支持。国际足联鼓励中国足协依据国际足联的指导原则、本国适用法律,并结合当地实际,形成自己的指导建议。国际足联将全力协助中国足协处理足球管理方面的事务。”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足协公告里提及的与会代表主要是当天现身上海主会场的代表。按照原定计划,在现场工作组会议结束之后,协会还会在下午3点半开始与其他各级俱乐部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晚上6点,包括部分中超俱乐部在内的多位俱乐部负责人接到了“会议暂时取消”的通知。足协给他们的解释是,“因今天下午会议工作组代表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协会法务等相关部门需要汇总后形成完整方案再向各俱乐部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由此不难看出,虽然对于“减薪”问题的大原则各方已经形成了共识,但因为涉及的具体细节问题较多,不同级别及同一级别不同俱乐部的现实条件、经营状况、发展思路各有不同,因此中国足协即便出台指导性意见,恐怕也不能一概而论,俱乐部及其成员都需要在法律规则框架内妥善落实“减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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