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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1-03 中甲
来源:足球报
记者陈永报道2021年第二天,微博名字为“来自北京的小青年”的前北体大球员吕征,再次发布微博讨薪维权,这是时隔半年多后,他再次维权——2020年5月17日和25日,吕征曾经连续发布两篇微博维权。
去年5月17日中午,吕征在微博上发表了长篇个人声明,直指北体大总经理孙哲东,“他恶劣的言行,不仅是对一名球员颜面的侮辱,更是对我职业生涯以及获得多个冠军奖牌的侮辱。”
2019赛季,吕征出场200分钟(有数据显示是160分钟),帮助球队打进了5个球,但却遭遇欠薪6个月。在声明中,吕征还披露了孙哲东和他的部分对话内容, “我们评价一个运动员看什么呀?只看上场时间不看进球”;“你上场二百多分钟进五球,你就是很差,你数据很差”;“我是总经理,我可以不让你上场,我也可以不要你。”
声明最后,吕征表示,按照他的体能状态,原本还有希望再为中国足球做两年贡献,但从声明之日起,他决定退役并自费出国进修。
▲滑动图片阅读吕征《个人声明(一)》全文
接受采访时,吕征质疑说:“我和北体大签订的是正式合同,但在2019赛季,俱乐部说将我下放预备队,工资减半,理由是合同中规定有绩效考核,但我非常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没有签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呢?而且我上场200分钟就打进了5个球,这样都要下放预备队,绩效考核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2019年年底,吕征走上了讨薪路,但过程极为艰难。
“合同规定,如果出现问题,首先要协商解决,所以我最初的想法就是和俱乐部沟通,我找孙哲东,但他不接我电话,这些我都有保存证据,后来又让我和俱乐部的另一个人对接,结果那个人把我拉黑了,还怎么对接?而我和孙哲东的那次谈话,我也都录音了,因为一切都让我太寒心了。我只想要回我应该拿到的那一部分收入,多一分钱都不要,但为什么这么难呢?”
8天后,吕征再次发布微博,揭露北体大为了准入,伪造了工资确认表。
“北体大足球俱乐部负责人,为了要足协给予注册,无视法律及足协规定,弄虚作假,欺骗足协及新闻媒体和群众,向足协伪造工资奖金确认表,并向足协递交轮虚假不实的工资全额发放文件。”
吕征表示,总经理孙哲东多次在欠薪的情况下,威逼球员签署工资全额发放确认表,2019年年中在拖欠工资的事实下(工资卡银行流水为证),亲自在训练前,把所有球员召集到会议室并要求当场在上半年工资奖金全额发放确认表上签字(要求球员配合作假);2020年1月12日,在拖欠2019年工资奖金长达5个月的情况下,又要求球员签署2019全年工资奖金全额发放确认表;大多数球员迫于压力签了字,但吕征没签。俱乐部在1月15日向足协公开呈上全额发放工资的红头文件,此造假文件同时还向媒体及球迷公开。文件提到工资奖金已全额发放,没有拖欠球员工资奖金。
吕征表示:“事实是,在2020年1月15日出具该文件时,俱乐部拖欠了2019年五个月工资(银行流水为证)及半年奖金。”
▲滑动图片阅读吕征《个人声明(二)》全文
而在2021年的1月2日,吕征发布微博:退役快一年了,旧账依然理不清。
记者采访了解到,2020年,吕征向中国足协发起仲裁,原因是,在北体大(甲方)和吕征(乙方)签订的合同第九条第四款有约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乙方生活、训练和比赛条件保障;(2)拖欠乙方工资和/或者奖金超过3个月。
同时,合同规定:乙方若按该条款的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须在90日之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和补充协议里面规定的剩余年薪工资和签字费。而吕征和北体大的合同,是2020年12月31日到期。
这种情况下,吕征向北体大发出了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发起了仲裁,要求北体大支付合同期的剩余年薪工资(即2020年的全年年薪)。而仲裁的结果是,虽然仲裁委认可北体大违约,但仅仲裁北体大支付吕征2020年4个月的工资。
“他们仲裁的理由是,我2020年5月宣布退役了,不再是足球运动员了,所以他们只支持我四个月的工资,这个仲裁结果是完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合同规定写得很清楚,合同不管用,还签合同干嘛?而且,仲裁书说9月18日和10月10日两次开庭,但我只出席了10月10日的开庭,而且裁决书上,把我向他们提供的仲裁证据都写错了。”吕征说。
仲裁中,另一个争议是,有一笔《运动员工资合同补充协议二》规定的80万未支付,这也是吕征此次发微博维权的主要内容。
吕征在微博中表示:“2019年1月14日随球队在广东佛山冬训,俱乐部急需我签署《工资奖金确认表》来取得新赛季注册资格,特派工作人员与我商议延期支付助攻奖金。出于体谅俱乐部资金困难,我们便于当日签订了《运动员工作合同补充协议二》。事到如今,俱乐部仍有剩余80万未支付。”
吕征表示,本来双方各有一份补充协议,申请仲裁时,他未找到原件,但提供了复印件、流水和录音作为辅助证明,俱乐部便矢口否认有此协议,仲裁庭认定此事等有了新的证据再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随后,吕征找到了原件,这次北体大承认了《补充协议2》,却又辩解80万是后来扣掉了,原因是2018赛季出场率不足50%忘了扣工资,后来从《补充协议2》扣除了。
吕征表示:“2018赛季,全年30场,我出场14场,因伤病耽误六到七场,工作合同明确伤病按100%全勤。俱乐部首先认可我2018年完成出场率才于2019年1月中旬全额发放了2018年度剩余工资,而且我们双方达成认可才签署的《补充协议2》,这份协议第二条,明确了这笔助攻奖金与该支付给我的工资奖金无关。俱乐部又让我联络2018赛季时任主教练和领队来证明我的伤,请问这个不是该俱乐部去做吗?我膝盖积水和腰伤去医院做CT,俱乐部不留存记录吗?”
吕征表示,自己会继续维权,接下来,他会写一篇足协仲裁裁决的事,“希望大家能借鉴,也彻底认识一下,究竟谁才能保护足球运动员的权益。”吕征说。